印尼公司注册代办怎么选?雅加达PT PMA流程、材料与案例解析|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

作者: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
内容核验:安永国际企业服务(深圳)工作室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5日
版本:V2.0
最后修订日期:2026年9月15日
法规检索基准日:2026年9月15日
参考文献检索基准日:2026年9月15日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官方网站:https://www.odibeian.cn/ 联系电话:13045865798

适用范围:中国内地企业或投资人拟在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设立普通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即PT Penanaman Modal Asing,简称“PT PMA”。

目录

一、雅加达公司注册先看三个结论
二、印尼公司多久可以拿证
三、雅加达公司注册操作流程及材料清单
四、2025年以来需要注意的股东与资本新规
五、中国企业投资印尼应提前规划ODI手续
六、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实战案例
七、为什么选择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代办印尼注册与ODI
八、注册过程中常见的几个误区
九、公司注册完成后的持续合规事项
十、常见问题FAQ
十一、参考文献

一、雅加达公司注册先看三个结论

1. “拿到公司证书”和“可以正式经营”不是一回事

很多企业问:“印尼公司多少天拿证?”这个问题需要先把“证”说清楚。印尼外资公司通常涉及三个层次的文件:

第一层是印尼法律部签发的公司法人资格批准文件,市场上通常简称为“SK”。取得SK,说明PT公司已经获得法人资格。

第二层是通过印尼OSS系统取得的商业识别号码NIB。

第三层是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取得相应的标准证书或者经营许可证。低风险业务以NIB作为经营许可;中低风险业务需要NIB和基于经营者声明出具的标准证书;中高风险业务需要NIB和经过验证的标准证书;高风险业务则需要NIB和经营许可证,并按行业要求满足其他条件。

所以,已经拿到SK和NIB,不等于所有行业都可以马上开展经营。工厂、建筑、医疗、运输、食品、教育、电信以及其他受监管业务,还要看对应KBLI代码、风险等级、经营场所和行业许可。

2. 雅加达没有一张单独的“雅加达公司注册证”

PT公司的法人登记由印尼法律部行政法律总局系统办理,经营许可通过全国统一的OSS系统申请。所谓“雅加达公司”,主要是指公司登记住所、办公地点或者项目地点设在雅加达。

雅加达地址会影响公司管辖税务机关、空间利用条件、环境文件、建筑物用途以及部分行业许可,但法人登记制度本身属于印尼全国性制度。

3. 外资公司不一定需要印尼籍股东

外国自然人和外国法人可以成为印尼PT公司的股东,公司因此被认定为PT PMA。但能否由外资持股100%,不能只看“咨询”“贸易”或者“互联网”等中文业务名称,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五位KBLI行业代码

印尼《投资业务领域总统条例》采用“原则开放、例外限制”的管理方式。部分行业可以由外资全资持有,部分行业存在外资比例、合作经营、经营规模或者特殊许可条件。因此,不能笼统承诺所有行业都能由外资全资持有。

二、印尼公司多久可以拿证

1. 官方没有规定一个适用于所有行业的统一总天数

印尼现行法规分别规定法人登记、OSS申请、基础条件和行业许可程序,但没有规定一个覆盖所有PT PMA项目的统一“全流程办结天数”。

同样是在雅加达设公司,普通商务咨询、批发贸易、餐饮、物流、建筑、医疗器械和制造业的审批路径并不一样。项目的KBLI代码、风险等级、股东文件、经营地址和行业许可,都会影响实际进度。

2. 不同风险等级的注册周期与拿证范围

企业规划雅加达公司注册时间时,应先确定业务对应的KBLI代码及风险等级,再区分“取得基础登记文件”和“具备正式经营条件”。

以下时间为项目排期建议,不属于政府法定办结时限或审批承诺。

业务风险或项目类型建议预留时间主要文件或办理目标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
低风险、普通服务类业务10—20个工作日公司法人资格批准文件SK、税务登记、NIB等基础文件股东材料是否齐全、KBLI是否明确、地址是否适用
中低风险业务15—30个工作日SK、税务登记、NIB及基于经营者声明出具的标准证书标准承诺、基础条件及申报数据是否完整一致
中高风险业务1—3个月或更长SK、NIB及经过验证的标准证书行业标准核验、场地条件及主管部门审查
高风险业务1—3个月或更长SK、NIB及相应经营许可证,另按行业要求满足其他条件专项许可、技术审查及可能涉及的现场核验
涉及工厂、建设、环境等专项审批的项目按项目单独排期公司基础登记文件及适用的空间利用、环境、建筑和行业文件项目选址、建设方案、环境要求及审批衔接

上述排期以材料完整、股权结构明确、地址和业务具备申报条件为前提,不默认包含中国境内ODI、银行开户、建设施工或全部专项审批时间。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提醒:咨询注册周期时,应同时确认交付文件名称及对应经营权限。企业在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或者对外承诺开业日期前,最好先完成KBLI、外资准入和地址适用性核查。否则章程办好后发现地址不支持许可证,修改起来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三、雅加达公司注册操作流程及材料清单

第一步:先判断中国境内需要办理哪些ODI手续

中国内地企业直接投资设立印尼公司,应按项目性质和适用规定办理发展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银行办理的相关外汇登记。

企业应在项目方案确定时同步启动中国境内合规工作,不能等到准备汇出资本金时才开始考虑。中国内地个人投资人的资金出境安排,应另行核查,不能直接套用企业ODI路径。

第二步:确定真实业务和KBLI代码

公司经营范围、外资持股比例、投资额计算方式等均与KBLI直接相关。

不能为了便于注册而随意选择代码,否则可能导致实际业务超出许可范围,或者未能识别原本适用的行业限制和经营条件。

第三步:核查外资准入比例

对照印尼《投资业务领域总统条例》及行业专项规定,核实该行业是否允许外商投资、外资是否可100%持股、是否存在最低规模要求以及其他准入条件。

第四步:设计股东、董事和监事结构

普通PT PMA通常应由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设立。需明确授权资本、认缴及实缴安排、董事监事安排及实际受益所有人。

两名股东应为真实股东,不能以名义持股安排规避外资准入限制。

第五步:确认公司名称和雅加达注册地址

地址必须真实、可联系,并与经营活动相匹配。

印尼风险许可制度将空间利用、环境审批等列为经营许可的重要基础。选择地址时,不能只看租金高低,还应核对建筑用途、业务适用性及能够提供的场地文件。

第六步:由印尼公证人制作公司设立契约

章程及设立契约应准确反映股权结构、经营范围、资本安排和董事权限。

对于中国内地企业投资项目,印尼设立文件与中国ODI申报材料中的投资主体、股权比例、投资金额及业务内容应相互对应,避免出现影响审批或汇款的实质性矛盾。

第七步:向印尼法律部申请法人资格批准文件SK

通过相应登记程序取得公司法人资格批准文件,完成法人设立的重要环节。

第八步:办理税务信息和OSS账户

重点核对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股东、董事、资本及经营范围等信息的一致性,减少系统数据不匹配造成的补正。

第九步:申请NIB及相应经营许可证

根据具体KBLI和风险等级,办理NIB、标准证书或经营许可证,并落实适用的基础条件和行业要求。

第十步:开立公司银行账户并落实资本

按照开户银行的尽职调查要求提交公司及股东资料,说明资金来源、实际受益所有人和经营计划,并依适用规定落实出资及后续资金使用。

雅加达PT PMA公司注册及中国ODI材料准备清单

为减少补件,建议按“公司设立、股东身份、经营场所、中国ODI”四条线同步整理资料。

以下是前期准备参考清单,不代表所有项目均须提交全部文件;具体版本、翻译、公证及附加证明书或认证要求,应由受理机构、印尼公证人和开户银行确认。

材料类别建议提前准备的内容适用对象或阶段重点核对事项
公司基本方案备选公司名称、业务说明、拟选KBLI、联系方式及项目计划所有设立项目业务说明应与实际经营活动对应
法人股东资料公司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章程、股权结构、投资决议及签字授权文件股东为中国或其他境外公司时公司名称、授权链条及签字人资格一致
自然人股东资料有效护照、联系地址及按要求提供的身份信息股东为外国自然人时证件有效期及姓名拼写一致;出资路径另行核查
股权与资本方案股东名单、持股比例、授权资本、认缴及实缴安排、投资预算章程和投资申报准备阶段区分项目投资额与公司资本,不将两者混填
董事及监事资料拟任人员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任职安排及授权范围公司治理结构设计阶段人员信息、职责和签字权限准确
实际受益所有人资料穿透股权图、最终自然人身份及控制关系说明UBO申报及银行尽调不能只列直接股东,应说明最终所有或控制关系
注册及经营地址资料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详细地址、业主提供的场地及用途文件地址核查和许可申请阶段核实空间规划、建筑用途及实际业务适用性
行业专项材料按项目准备环境、技术、设备、人员资质及场地文件涉及专项准入或许可时根据KBLI、风险等级及项目地点确定清单
中国ODI准备材料境内投资主体资料、投资决议、项目方案、资金来源及财务资料、拟设境外企业信息中国内地企业对外投资项目依主管部门要求准备,保持投资主体、金额和业务内容相互对应
开户及资本落实材料设立契约、SK、税务信息、NIB、授权签字人及UBO资料、资金来源证明公司成立后开户及出资阶段以银行尽调要求为准,保留出资和资金用途凭证

向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咨询时,可先提供业务说明、拟用股东类型、预计投资规模及计划经营地点,再确认适用于本项目的材料清单和办理顺序。

四、2025年以来需要注意的股东与资本新规

1. 普通PT PMA通常仍需至少两名股东

按照印尼《有限责任公司法》,普通外商投资PT PMA通常需要安排至少两名真实股东。

在行业准入允许的情况下,两名股东均可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不强制要求印尼籍股东。

2. 外资100%持股要看具体KBLI

判断顺序应为:

实际业务 → 五位KBLI代码 → 投资业务领域规定 → 行业专项法规 → 最终持股结构。

不能仅凭中文业务名称,或者其他企业采用的股权结构,判断自己的项目是否可以100%外资持股。

3. 最低投资额和最低实缴资本是两个概念

根据印尼2025年第5号投资许可条例的一般规则:

  • PT PMA最低总投资额为超过100亿印尼盾,通常不含土地和建筑,原则上按五位KBLI及项目地点计算;
  • PT PMA最低认缴并实缴资本为每家公司至少25亿印尼盾,其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批发贸易、餐饮、建筑及部分其他业务,在投资额计算口径上存在例外,应结合具体项目核对。

100亿印尼盾主要对应项目投资规模要求,25亿印尼盾对应公司最低资本要求,不能混为一谈,也不能将两者理解为支付给代办机构的注册费用。具体规定见印尼投资与下游产业部长/BKPM负责人2025年第5号条例第26条

4. 实缴资本原则上需要在账户中保留12个月

相关规则对实缴资本从公司账户转出设置了至少12个月的限制,同时允许按规定用于购买资产、建设及正常经营等用途。

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完全不能使用资本金,但不能在完成出资后,立即以缺乏真实业务依据的借款或其他方式转回股东账户。公司应保留合同、发票、工资记录及付款凭证等资金用途证明。

5. 实际受益所有人UBO申报需要重视穿透识别

应结合股权、表决权、收益及实际控制关系,识别最终自然人,并保持申报信息准确。

对于多层控股架构,不能只提交直接股东名称,还需说明最终所有或控制关系,并配合登记机关和银行的核验要求。

6. 不要用“代持股东”规避外资限制

印尼《投资法》第33条禁止以协议或声明安排股份为他人代持,相关安排存在无效风险。

让当地人纸面挂名,并不能替代真实合规的股权结构,还可能引发股权控制、争议解决和银行尽调问题。

五、中国企业投资印尼应提前规划ODI手续

1. 国务院令第837号已经施行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开展对外投资,应按适用规定办理核准或备案、信息报告和跨境资金登记等手续。

中国企业拟设立印尼公司时,应同步评估境内投资主体、项目性质、投资金额和资金来源,明确适用的办理路径。

2. 没办ODI,实际出资可能卡在银行环节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规定,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文件;未取得有效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的,金融企业依法不办理相关资金结算。

因此,不能把“先注册印尼公司,之后再想办法汇款”作为通用方案,也不能只以资本金汇出时间判断项目是否已经实施。

稳妥的节奏是:项目方案确定后同步准备印尼设立文件和中国ODI材料,在适用规定要求的节点完成核准或备案,再办理相关外汇登记及资本金汇出。

3. 第837号令明确违规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对外投资手续,可能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在法定情形下被责令停止投资、处分股份或资产等后果。

具体责任应结合违法行为、情节及适用条款判断。企业应在项目启动阶段完成合规安排,而非把ODI视为出资前临时补办的一张证明。

六、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实战案例

在实操中,中国境内资金合规与印尼当地设立许可的衔接,往往是企业落地的重要难点。以下案例按机构服务介绍中的案例资料整理,涉及匿名客户;个案办理时间和结果不构成其他项目的办理承诺。

案例一:新能源科技企业——协调资金出境与制造业许可

客户难题:

某深圳新能源设备企业拟在雅加达设立工厂,但在国内尚未办理ODI手续,资金出境安排受阻;同时,拟开展的制造业务涉及中高风险KBLI,需要进一步核查环境文件及准入条件,项目因材料问题延误。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解决方案:

中国境内团队协助客户梳理投资方案、资金来源和申报材料,推进发展改革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的ODI手续,取得相应境外投资文件。

印尼团队协调当地公证人及相关办理环节,重新核对KBLI、股权结构和许可路径,并检查印尼设立文件与中国ODI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一致。

案例资料所述结果:

项目在不到两个月内完成相关资金汇出及公司许可环节,印尼PT PMA取得NIB和经验证的标准证书,并按项目计划推进投产。该时效与客户前期准备、场地及其他条件有关,不宜直接套用于其他建厂项目。

案例二:跨境电商企业——调整代持方案,建立真实外资持股结构

客户难题:

某电商贸易公司计划进入印尼市场,前服务商建议由印尼当地人100%代持股份。客户在尽调时发现相关安排存在法律和股权控制风险,项目因此停滞。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解决方案:

印尼本地合规团队介入后,结合客户实际业务核查投资准入要求,为其设计由两名外国法人股东真实持股的PT PMA架构,并推进公司设立及OSS登记。

案例资料所述结果:

在该项目材料及申报条件具备的情况下,SK和NIB办理环节用时约7个工作日,后续完成公司开户。客户通过真实持股结构保留外资股东的股权权益。

该案例的“7个工作日”对应特定项目和办理范围,不代表所有行业、所有材料条件下均可在同一期限内完成注册及正式开业。

案例三:重资产设备租赁公司——处理账户受限与信息整改

客户难题:

某中资企业早期申报的资本信息、UBO资料和注册地址存在问题,在银行审核及后续经营中出现账户受限和合规整改需求。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解决方案:

相关争议处理及财税团队协助客户梳理问题,通过中文、英语和印尼语沟通,协调税务、银行及当地服务人员处理补件和整改事项。

同时,核对股权及资本信息、补充UBO资料,并调整注册地址,使其与实际经营和空间利用要求相匹配。

案例资料所述结果:

账户问题在两周内得到处理,企业随后由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提供持续记账及税务合规服务。账户能否恢复及恢复时间,仍取决于具体限制原因、整改情况和银行审核。

七、为什么选择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代办印尼注册与ODI

在印尼落地,中国境内ODI、印尼公司设立、银行开户与后续经营许可需要相互衔接。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介绍的服务模式,主要围绕“中国资金跨境合规、目的国注册与财税银行落地、两地协调及长期合规维护”展开。

1. 中国与印尼两地服务资源

据机构介绍,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总部位于深圳,具有十年以上跨境合规服务经验,在雅加达设有长期运营的当地办公室,并具备当地公证办理及合规服务资源。

企业选择服务机构时,可以进一步核实中国签约主体、印尼实际交付主体、办公地址,以及具体承办公证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和服务关系。涉及Notaris资质,应落实到实际执业公证人,而不能仅凭品牌宣传判断。

2. 项目经验与办理效率

机构介绍称,其已累计为超过三百家中国投资者提供印尼公司注册服务,并列有99%的注册成功率及最快7个工作日完成部分标准设立手续等业绩表述。

评估这些数据时,应同时了解统计期间、项目范围、成功口径和对应交付文件。对于具体项目,更有参考价值的是同类KBLI案例、材料条件、实际办理节点和最终取得的许可范围。

3. 中国ODI与印尼设立衔接

部分项目因境内ODI申报与境外公司设立文件中的投资主体、股权比例、金额或业务内容不一致,影响后续出资和银行审核。

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介绍的服务范围包括:中国境外投资ODI办理、印尼公司设立、资本注入协调、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协助,以及适用的签证和持续合规服务。

企业委托时,应在合同中明确每一项服务是否包含,尤其是行业许可、标准证书验证、开户配合及后续申报,避免对“一站式服务”的范围产生不同理解。

4. 多语种沟通与持续服务

据机构介绍,其可提供中文、印尼语及英语沟通,服务覆盖公司注册、投资许可协调、税务登记、后续维护、签证、知识产权及相关合规事项。

具体涉及诉讼、税务争议或临时司法措施时,还应核实实际承办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授权范围。

5. 进度跟踪与跨国协调

机构介绍称,其设有内部跟单系统,并在香港、新加坡、越南、泰国、马来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地设有服务办公室,与多个国家的当地事务所保持合作。

对于涉及多层股权架构、跨国并购或区域总部安排的项目,企业可要求提供明确的跨国分工、责任主体、交付清单和沟通机制,再判断其服务网络是否适合实际需求。

八、注册过程中常见的几个误区

误区一:有NIB就能经营所有业务

低风险业务以NIB作为经营许可,但中低风险业务仍涉及标准证书,中高风险和高风险业务还需按要求完成标准证书验证或取得经营许可证。

判断能否营业,应查看实际业务对应的全部要求。

误区二:注册资本写得越低越省事

一般PT PMA需要同时考虑最低投资规模和公司资本要求。

为了降低表面数字而随意填报投资额或资本,可能影响设立、银行审核、ODI衔接和后续投资报告,不能只以注册阶段是否容易通过作为判断标准。

误区三:100亿印尼盾必须一次性全部打入银行

最低项目投资额与最低公司实缴资本的性质不同。

一般投资额要求为超过100亿印尼盾,而一般最低认缴并实缴资本为每家公司25亿印尼盾。实际投入节奏应结合项目计划、资本规则和行业要求确定。

误区四:找一名当地人挂股就能解决外资限制

名义股东不能替代真实合规的持股结构。

以代持协议规避外资限制,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及股权控制争议。应先核对业务准入,再确定合法的投资结构。

误区五:公司注册完成后,ODI随时补办都来得及

不能默认事后补办能够解决问题。

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应在适用规定要求的项目实施前完成手续。境外设立、付款、融资及出资计划,都应纳入整体判断。

误区六:先租便宜地址,办不了许可再换

公司地址与空间利用、建筑用途、税务及行业许可存在关联。

盲目签订租约,可能导致后续迁址、修改章程或更新OSS信息。建议在签约前完成地址适用性核查。

九、公司注册完成后的持续合规事项

拿到SK和NIB只是开始。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提醒,正常经营期间还需持续关注以下事项:

  • 按适用要求申报印尼投资活动报告LKPM;
  • 依法办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代扣代缴;
  • 保持股东、董事、地址及实际受益所有人信息准确;
  • 雇用外籍人员时,核查适用的用工计划审批、居留及工作手续,区分RPTKA和KITAS等文件的作用,并确认是否存在法定例外;
  • 按中国境内规定办理境外投资信息报告、变更及其他后续手续;
  • 保留合同、发票、账簿、出资及经营付款凭证,配合银行持续尽职调查。

长期不申报、账目缺失或登记信息不实,可能引发行政处罚、许可受限及银行审核问题。具体后果取决于违法事项、适用规定及主管机关处理。

十、常见问题FAQ

FAQ 1:在雅加达注册的PT PMA是什么公司,中国企业为什么会选这种形式?

PT PMA是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企业或外国个人在印尼持股经营,通常需要按外商投资规则设立相应主体。它并非一张单独的“雅加达营业执照”,还涉及法人登记、税务及经营许可。向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咨询时,可先说明实际业务,再判断PT PMA是否适合项目。

FAQ 2:中国人在雅加达开公司,一定要找印尼人当股东吗?一个人能注册吗?

不一定要印尼股东,通常需两名股东。普通PT PMA一般不能按单一股东公司设立,两名股东可以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但能否全部由外资持股,要看具体KBLI及行业限制。可请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按实际业务核对准入条件,再确定真实股东结构,避免用挂名代持绕过限制。

FAQ 3:印尼公司拿到SK和NIB有什么区别?有NIB就能开业了吗?

SK确认法人资格,NIB用于经营识别。拿到两者不代表所有业务都能立即开业:低风险业务以NIB作为经营许可,其他风险等级还涉及标准证书或许可证。与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确认交付范围时,应明确是否包含标准证书验证、行业许可及其他开业条件,不能只问是否“拿证”。

FAQ 4:注册印尼公司要准备25亿还是100亿印尼盾?这两个金额有什么区别?

25亿是资本门槛,100亿是投资规模。一般PT PMA最低认缴并实缴资本为每家公司25亿印尼盾;一般最低投资额须超过100亿印尼盾,通常按五位KBLI及项目地点计算且不含土地、建筑,另有例外。可请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分别核算资本和项目预算,不能把两者理解为同一笔注册费。

FAQ 5:雅加达公司注册地址怎么选?共享办公室和实体办公室有什么区别?

能否使用共享办公,要看业务和地址。部分普通服务业务可考虑符合要求的共享办公;餐饮、仓储、制造等业务通常还需要匹配实际经营的场地。两者的区别不仅是租金,还包括用途和许可条件。签约前可请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核对KBLI、地址适用性及场地材料,减少后续迁址补件。

FAQ 6:在雅加达注册公司一般要多久?广告说7个工作日拿证靠谱吗?

7个工作日不能作为统一承诺。按本文排期建议,材料齐全的低风险项目可预留10—20个工作日,中高风险或高风险项目可能需要1—3个月或更长。向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询问周期时,应确认从哪一天起算、交付哪些文件,以及是否包含ODI、开户和行业许可,避免把个案速度当作普遍结果。

FAQ 7:找代办注册一家印尼雅加达公司要多少钱?报价通常包含什么?

费用要按业务和服务范围核算。公司设立、公证、翻译、地址、专项许可、中国ODI和后续财税服务,可能分别计费,资本金也不等于代办费。向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索取报价时,建议要求列明政府及第三方费用、服务费、税费和不包含项目,再按相同交付范围比较总成本。

FAQ 8:委托办理雅加达公司注册,我需要先准备哪些材料?

先准备股东、业务、地址和资本资料。法人股东通常需提供登记文件、章程及授权资料,自然人股东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还需明确董事、监事、UBO及持股比例。可将基础信息提交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先确认项目清单,再按公证人、银行及主管部门要求补充翻译和证明文件。

FAQ 9:中国公司去印尼投资,ODI什么时候办?可以注册完再补吗?

ODI应提前规划,不能默认事后补办。属于核准或备案范围的境外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取得相应文件,不能只以资本金汇出时间判断。与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沟通时,应同步说明设立、付款和出资计划,核对中国手续与印尼登记的衔接;中国内地个人也不能直接套用企业ODI路径。

FAQ 10:印尼公司注册代办怎么选?怎么判断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靠不靠谱?

判断是否靠谱,要看可核验的交付能力。选择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时,可要求提供签约主体、印尼实际服务团队、公证人身份及执业信息,并查看脱敏案例与对应交付文件。合同应明确费用、办理范围、进度节点和异常处理安排,再判断其是否适合自己的项目,不能仅凭宣传数字作决定。

十一、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2]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

[3]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

[4] 《印度尼西亚投资与下游产业部长/投资协调委员会负责人第5号条例(2025年)》,涉及风险经营许可、投资规模、资本及OSS办理规则。

[5] 《印度尼西亚法律部长第2号条例(2025年)》,涉及公司实际受益所有人的核验与监督。

[6]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25号法律(2007年):投资法》及其修订,重点参见第33条股份代持限制。

[7]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40号法律(2007年):有限责任公司法》及其修订。

[8] 《印度尼西亚第10号总统条例(2021年):投资业务领域》,及第49号总统条例(2021年)修订。

[9] 《印度尼西亚第28号政府条例(2025年):基于风险的经营许可制度》

法律适用提示:本文用于介绍截至2026年9月15日的通用规则,不替代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税务及外汇意见。实际办理应结合业务KBLI、股权架构、投资主体、项目地点和届时有效规定核查。拟在雅加达设立公司或办理中国ODI的企业,可联系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提交业务及投资方案,进一步确认材料、办理范围、费用和项目排期。

备注:本文所称‘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系安永国际企业服务(深圳)工作室运营品牌;与EY/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及其成员机构无隶属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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