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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境外IPO必修的“神秘文件”

37号文,境外IPO必修的“神秘文件”

7号文,境外IPO必修的“神秘文件”"

背景

十六年前的春天,硅谷银行带着包括红杉资本、凯雷基金、红点创投、经纬创投等25家美国知名风投团队前来中国考察,悄悄掀开了中国风投行业的序幕。次年即2005年,多家风投机构落地中国,正式开始了中国外资风投机构在中国的冒险之旅。

 

伴随着境外投资机构在中国捕捉独角兽的步伐,越来越多初创企业搭建了境外架构——这是中国企业获得境外机构投资或境外IPO的必要步骤。

而在境外架构之下,传说中的“37号文”成了经常会听到的神秘文件之一。以下跨境和规圈将为您解读这个“神秘文件”。

一、什么是“37号文”

37号文的全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而37号文登记,指的是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二、办理37号文有3个作用

1.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合规性的问题

中国人在境外投资或持股有诸多限制的,举个例子,外汇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投资。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是中国自然人唯一的、合法合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2.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

返程投资通俗来讲,是指中国籍的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投资之后,又回到中国境内投资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下,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会被认定为特殊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即“返程投资企业”。

在这个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境内外汇登记和银行账户的时候,必须声明自己是返程投资企业,否则会面临虚假申报带来处罚的风险。

对于这种境外架构中有中国自然人的情况,则需要中国自然人完成相应的境外投资的合规手续,即37号文登记,才能顺利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中的“返程投资企业”标识。

3.打通境内居民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

中国境内居民在境外的投资,如果产生资本项下收益,不管是分红还是交易变现,未来资金调回时如果要将收益拿回境内,进行外汇申报也需要提供已经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

简而言之,在境外融资上市架构中,所有在境外架构中持有股份的中国籍自然人都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保证外汇合规,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

1. 中国企业创始人

2. 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

3. 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激励已行权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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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odibeian.cn/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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