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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引进外资奖励政策,针对国际中小企业按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成都市引进外资奖励政策,针对国际中小企业按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FDI外商投资

 

8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投资促进局获悉,成都已启动2021年度利用FDI外资奖励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采取属地化管理和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其注册地(中介机构向其引进企业注册地)区(市)县投资促进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工作将于2022年8月19日结束。

近年来,成都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国际门户枢纽全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大利用外资力度。为此,成都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水平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支持本地企业和中介机构积极引进外资。实施细则就支持对象、奖励标准、兑付方式、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支持重大外资项目方面,须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2021年6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房地产、金融业除外),申报企业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在支持国际中小企业方面,须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方向,外方投资者认缴的注册资本占比超过50%,2021年7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并开展实质性经营的新引进国际中小企业(房地产、金融业除外)。

在支持中介机构方面,须与成都市各区(市)县已建立委托招商关系,且引进符合本通知支持的国际中小企业的中介机构。

政策规定,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给予15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的奖励。

针对重大外资项目,按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针对国际中小企业,按FDI外商投资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针对中介机构,按引进符合条件国际中小企业FDI外商投资累计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中介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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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安永国际-跨境合规圈,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odibeian.cn/2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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